企业创新
1.加强科创项目培育。通过南通市备案的科创项目和认定的高成长性科创项目分别奖励4万元、10万元,均按50%、50%分两年拨付。
2.鼓励成熟高企引育。有效期内制造业高企完成变更备案的奖励40万元,按30%、30%、40%分三年拨付;次年达规上的企业再奖励10万元。与科创项目奖励不重复享受。
3.壮大高企群体规模。首次认定的国家高企奖励15万元;重新认定的奖励8万元;非到期高企绩效达标奖励2万元。进入南通市、海安市高企培育库的,分别奖励2万元。同一企业就高不重复奖励。
4.加快科技企业培育。首次认定的江苏瞪羚企业、潜在独角兽企业、独角兽企业,分别奖励3万元、5万元、10万元。获认定的省农业科技型企业奖励5万元。
5.对通过评审,首次入选企业培育库的科技创新型企业、高成长性科技企业、科创板上市培育企业按60万元、240万元、600万元分三年给予补助,入库当年一次性给予20万元、80万元、200万元补助;入库第二、三年保持原营业收入增长率的,每年分别给予20万元、80万元、200万元补助(根据通政规〔2020〕4号文从2020年执行)。
6.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。企业与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,合同金额15万元以上的,按实际支付金额的20%补助,单个企业最高1万元。
7.鼓励企业研发活动。新入库省基础研究经费支出监测库的企业,基础研究投入超过500万元的补助1万元;低于500万元的,每100万元补助0.2万元。省重点监测且研发费用按要求规范归集的企业补助1万元。
8.加强国际人才引进。新引进外国高端人才(A类)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企业,按每人1万元给予补助。获国家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、省引导类计划(引进外国人才专项,国际科技合作)等立项的项目,根据上级规定给予配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