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融支持
1.鼓励续贷转贷服务。支持银行开展“苏科贷”无还本续贷业务。“苏科贷1”业务发生的应急转贷服务费用给予20%的补贴,最高2万元。
2.开展科技贷款贴息。实施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、省科技重大专项、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企业,获“苏科贷2”等科技型贷款的,按企业实际贷款利率给予15%的贴息,最高20万元。
3..鼓励企业科技投保。企业投保“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”、“首台(套)”、“首批次”等科技保险或担保,给予保费50%的补贴,最高10万元。
4.鼓励人才金融赋能。鼓励省“人才贷”合作银行开展“人才贷’服务,对于以信用方式投放的“人才贷”,利率不高于LPR+80个基点,对于追加其他抵押、担保、保证措施的,利率不高于LPR+50个基点,根据国家、江苏省政策要求,对利率标准适时调整。鼓励合作银行支持“首贷”企业,开展“投贷联动”“知识产权质押”“股权质押”等。积极引导基金股权投资人才项目,对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的企业(以下简称人才企业),三年内,按照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,给予人才企业最高50万元的贷款贴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