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技服务
1.支持科技服务型企业。获认定的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省研发型企业,分别奖励20万元。当年技术服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科技服务业企业,按技术服务收入的1%补助,最高15万元。当年服务高企申报数不低于全市5%且通过率高于全市平均数的科技服务型企业,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。
2.鼓励科技服务机构。当年技术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,按技术服务收入的2%补助,最高15万元。新通过CNAS认证或CMA认证的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奖励3万元获双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奖励6万元。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分店年度考评优秀的奖励5万元,与省后补助项目不重复享受。
3.支持建立成果转移中心。区镇或重点园区与高校院所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,根据协议约定完成情况,按区镇或园区出资额1:1补助,最高20万元。
4.促进科技成果转移。技术输出方技术合同登记备案:每1000万元补助0.1万元,单个输出方最高2万元。
5.推动科普品牌建设。申报科协系统组织的项目,获国家级立项的单位和个人,分别奖励5000元、3000元;获省级立项的单位和个人,分别奖励4000元、2000元。
6.支持青少年科技创新。参加科协系统主办的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,获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团队,分别奖励2000元、1200元、800元;获一、二、三等奖的个人,分别奖励1000元、600元、400元。